公司员工福利政策
剑威集团在职员工子女
考取大学奖励政策规范
为鼓励员工子女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增强 企业凝聚力,公司研究决定:对报考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院校并被录取的员工子女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凡剑威集团所属各公司在册在职正式员工的子女,均可申请奖励。
2.此奖励办法只适用于当年高考被国家全日制大学本科院校(公办院校),军事本科院校或被国家认可的海外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员工子女。
二、奖励标准
1. 对当年高考被国家全日制大学重点本科院校(一本)、一般或重点军事本科院校或国家认可的海外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员工子女给予1000 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2. 对当年高考被国家全日制大学普通本科院校(二本)录取的员工子女给予 500 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3. 对子女高考被国家全日制大学重点本科院校、军事本科院校或国家认可的海外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曾经荣获湖北剑威集团优秀员工(计件标兵)的,其中 985 级院校给予每学期 1000 元的补贴,211级院校给予每学期 800 元的补贴。
4. 在剑威集团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荣获一次及以上“季度优秀员工”和年度优秀员工的;子女录取 211 级和 985 级的特困户(低保户或有残疾的)给予每学期 5000 补助。直到毕业为止。毕业后能到剑威公司工作的。满一年后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注:奖励档次以每年的《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书》为划分依据,否则不予奖励。
三、办理流程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内部奖励申报审批表》并附子女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员工及其子女身份证原件,学费缴费凭证原件,送人事部门审核后,按财务程序办理奖励资金支付。
特此通知
湖北剑威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